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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人寿秦皇岛中心支公司: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护自身利益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21 浏览次数:

如实告知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将与保险有关的重要事项告知保险公司的一项保险法律原则,是保险合同签订的根本,为什么要如实告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因此,客户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不仅是遵循了相关法律规定,更能够避免因未如实告知发生理赔纠纷。

温馨提醒:

投保时应认真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填写投保单中询问的各项内容。

首先,健康状况要真实,如实反映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如既往病史、住院就诊等情况,必要时应在投保单备注栏中说明详情或

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

其次,财务状况要真实,投保人应据实填写,虚报的年收入状况不利于保险公司正确评价您的缴费能力,可能造成您的后续缴费压力。

另外,基础信息要真实,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年龄、职业、联系方式等必须真实有效,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被保险人适用的保险费率也会不同,而无效的联系方式不利于保险公司与您核实情况并提供各类售后服务,可能损害到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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